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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软集团: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决策会议运行效
率,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拟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   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
销售、安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     销售、安装,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计算机软、     让、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计算机软、
硬件租赁,CT 机生产,物业管理,交通及通    硬件租赁,CT 机生产,物业管理,交通及通
信、监控、电子工程安装,安防设施设计与     信、监控、电子工程安装,安防设施设计与
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医用电子仪     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医用电子仪
器设备批发、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批发,汽车     器设备批发、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批发,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通讯系统设备的批发和零售,   零部件及配件、通讯系统设备的批发和零售,
通讯终端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通讯终端设备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测试及售后服务,多媒体智能支     技术服务、测试及售后服务,多媒体智能支
付终端设备、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     付终端设备、集成电路卡及集成电路卡读写
机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机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健康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以上经营项目不     汽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环境监测仪器研发、
含诊疗)。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进出口   销售及技术服务,健康信息管理及咨询服务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     (以上经营项目不含诊疗)。经营本企业自产
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     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动。)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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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依照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收购本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励;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
列方式之一进行:                         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出席的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必经股东大会决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 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
给职工。                                 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百五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
是:                                     括:
(一)研究董事、总裁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 (一)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提出建议;                               和程序并提出建议;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裁人选;     (二)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董事候选人和总裁人选进行审查并 人选;
提出建议。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
                                         审核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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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五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第一百五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
是:                                       括: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五)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的其他事项。

    以上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变更后的公司章程,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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