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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软集团: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0-09-30  

                        证券代码:600718        证券简称:东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0-02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
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9 名,实到 9 名。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
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 1 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
限为一年,执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贷款利率,按季结息。
上述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经营资金。为此,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
秀街 2 号的四宗面积共计 135,761.72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七处建筑面
积共计 79,206.84 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
行。依据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隆房估字
[2020]3094 号”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 34,910.89 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
同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次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 2 号的四宗面积
共计 135,761.72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七处建筑面积共计 79,206.84 平
方米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4 号”,面积为
98,657.8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8,050.48 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5 号”,面积为 20,563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1,677.94 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2 号”,面积为 6,685.8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545.56 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 0703 号”,面积为
9,855.1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 863.31 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
      1、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18960 号”,总层数
5 层,建筑面积为 33,216.07 平方米,用途为研发楼。评估价值为 10,815.15 万
元。
      2、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字第 N100091403 号”,总层数
2 层,建筑面积为 12,886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厂房。评估价值为 3,444.43
万元。
      3、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20121 号”,总层数
2 层,建筑面积为 2,652.74 平方米,用途为客户中心。评估价值为 855.24 万元。
      4、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31113 号”,总层数
3 层,建筑面积为 6,352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评估价值为 1,831.92 万元。
      5、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N060204327 号”,总层数
4 层(包括地下 1 层),建筑面积为 11,209.4 平方米,用途为其它(研发综合楼)。
评估价值为 3,207.01 万元。
      6、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 020122 号”,总层数
4 层,建筑面积为 12,067.4 平方米,用途为办公。评估价值为 3,399.39 万元。
      7、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 N100076305 号”,总层
数 1 层,建筑面积为 823.23 平方米,用途为附属用房。评估价值为 220.4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