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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汽蓝谷:独立董事对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5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我们认为:刘宇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条件;董事会对经理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
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
本人的同意。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建勇先生、刘宇先生,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规
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
                              欧阳明高、方建一、杨   实、林   雷
                                               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