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3 证券简称:北汽蓝谷 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债券代码:155731 债券简称:19 北新能 债券代码:155793 债券简称:19 新能 02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2 号文)核准,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向 1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3,650,793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999,995.49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47,081,376.86 元(不含税),扣除律师费用人 民币 849,056.60 元,扣除会计师费用人民币 377,358.49 元,扣除登 记费人民币 529,365.08 元,扣除印花税人民币 1,362,790.71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49,800,047.75 元,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采取 专户储存制度。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到位,2021 年 4 月 27 日,由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219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4,262,315,495.95 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499,999,995.49 减:募集资金费用(含税) 49,906,259.47 加:利息收入 12,223,423.29 减:银行手续费 1,663.36 减: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4,262,315,495.9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北汽蓝谷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 理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按照《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了专项账户 存储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账户余额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 0801000103000053510 3,455,481,604.97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1120101040063944 806,833,890.98 有限公司 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合计 4,262,315,495.95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情况 2021 年 5 月,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顺义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协议各方均按照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北汽新能源 ARCFOX 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 网络建设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暂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尚未 开始使用;5G 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目前处于研发阶段,暂未开始使 用;补充流动资金结余 4.5 亿元,正处于使用过程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58,231.77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 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金额及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57)。 2021 年 7 月,公司和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及中 信建投,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北京新能源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 ARCFOX 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网络建设项目、换电 业务系统开发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59)。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也无对外转 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499,999,995.4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入进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 生重大变 差额(3)=(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2)/(1) 化 ARCFOX 品牌高 端车型开发及 2,628,258,400.00 2,628,258,400.00 2,628,258,400.00 0 0 -2,628,258,400.00 0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网络建设项目 5G 智能网联系 356,132,100.00 356,132,100.00 356,132,100.00 0 0 -356,132,100.00 0 2022 年 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统提升项目 换电业务系统 865,609,500.00 815,409,500.00 815,409,500.00 0 0 -815,409,500.00 0 2022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开发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000.00 1,650,000,000.00 1,650,000,000.00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450,000,000.00 72.7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5,500,000,000.00 5,449,800,000.00 5,449,800,000.00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4,249,800,000.0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北汽新能源 ARCFOX 品牌高端车型开发及网络建设项目、换电业务系统开发项目暂未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尚未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开始使用;5G 智能网联系统提升项目目前处于研发阶段,暂未开始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结余 4.5 亿元,正处于使用过程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