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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汽蓝谷: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
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
                                        方建一、杨实、林雷、柳燕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