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2 公司简称:一汽富维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汽富维 600742 一汽四环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森 滕云飞 电话 0431-85765755/0431-85772860 0431-85765755/0431-85772860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 东风南街1399号 东风南街1399号 电子信箱 fw_fw@faw.com.cn tengyf_fw@faw.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16,463,918,219.59 16,125,103,535.23 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826,828,852.57 5,500,783,410.87 5.93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上年同期 (1-6月) 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4,724,823.29 242,948,332.47 527.59 营业收入 8,062,915,006.43 6,418,333,865.48 2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7,473,188.21 245,675,185.48 -1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12,560,622.22 243,580,383.52 -12.7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87 4.94 减少1.07个百分 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295 0.3723 -11.4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295 0.3723 -11.49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76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份数量 份数量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 国有法人 16.55 109,203,321 0 质 54,601,660 本投资有限公司 押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国有法人 15.14 99,927,710 0 无 有限公司 长春一汽富晟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6 34,044,522 0 无 有限公司 周宇光 境内自然人 3.74 24,691,126 0 无 徐建彪 境内自然人 3.03 20,000,000 0 无 徐国琴 境内自然人 1.55 10,262,010 0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5 10,205,765 0 无 公司 周爽 境内自然人 1.05 6,921,230 0 无 佘雪娟 境内自然人 0.78 5,128,707 0 无 长春汽车研究所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3 4,837,167 0 无 实改装车厂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长春一汽富晟集 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 25%。本公司未知其余 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 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在新冠肺炎疫情及低迷车市的双重影响下,汽车零部件企业面临严峻考验。基于应对市场变 化、提升自身实力等方面考虑,公司采取多项应对措施。首先,预防为主,审视并完善管理体系, 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节能降本,向绿色供应链延伸。其次,市场方面,紧盯各主要客户的生 产计划,全面稳定供应。目前集团内、外业务亦卓越成效,但仍需积极开拓市场,从而达到内部 市场份额稳定攀升,外部市场进一步扩大销量。在行业不景气情况下,稳健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附注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