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2020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3-23
FAWAY 一汽富维九届三十次董事会材料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
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
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曲刚先生、沈颂东先生及董事
王玉明先生、陈培玉先生,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为主任委员,是会计
领域的专业人士。
二、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全体委员均以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1 月 3 日通讯方式表决: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意
见。
2. 2020 年 1 月 10 日通讯方式表决:会计师审计时间安排。
3. 2020 年 3 月 18 日通讯方式表决: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督促
记录。
4. 2020 年 4 月 13 日现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
FAWAY 一汽富维九届三十次董事会材料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小结》
(2)《会计师初审后审计委员会意见》
(3)《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
(4)《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5. 2020 年 4 月 22 日现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
(2)《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3)《聘请 2020 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6. 2020 年 12 月 14 日现场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 关于新增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预计公司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
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查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
2
FAWAY 一汽富维九届三十次董事会材料
计报表,并首次出具了书面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财务会计报表基本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
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
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及时阅读审
计报告初稿,与注册会计师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有重要问题上不存
在争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保持原有的审议意见,并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
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后,审计工作计划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作了充分沟通,并
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该计划制订详细、责任到人,可有力保障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审计人员共 37 人(含项目负责人),按
照上述审计工作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已陆续进场,于 2020 年
3
FAWAY 一汽富维九届三十次董事会材料
2 月 28 日完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的现场审计工作。项目负
责人就报表合并、会计调整事项、会计政策运用、以及审计中发现的
有待完善的会计工作等情况与企业及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作了持续、
充分的沟通。审计委员会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督促函。在审计
委员会监督和沟通下,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
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
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
理、执业能力符合工作要求,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
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
提议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
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认为:该事务所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
较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
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业务能力。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按中国会计标准审计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报表,母公司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3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人民币 12 万元,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三)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
4
FAWAY 一汽富维九届三十次董事会材料
审计委员会十分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部门的设置和人员
配备等情况,公司设立了财务控制部和风控审计部,指定风控审计部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落实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的
监督检查工作,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内控情况,对存在缺陷的整
改方案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结论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
指导职责。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
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2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