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作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 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免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我们审查了本议案,并对候 选人进行了考察。我们认为候选人具备公司董事候选人资格 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第 1 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