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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1-12-2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的履职行为,规范经理层的组成、职责、权限和运作程序,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依法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谋经营、
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董事
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
的领导的意见》《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主持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党委会议决议,组织经
理层直接研究决定职权范围内的生产经营事项和董事会授权的决
策事项。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董事会的监
督管理和公司党委的监督。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总经理提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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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共同组成经理层。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经理层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
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
中统一领导。
    总经理和经理层应当坚决支持公司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
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持
续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
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等本规则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
的授权,拟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行使公司一般性经营
管理事项的决定权和组织落实董事会决议,抓好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的执行权。主要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党
委会议决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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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
顾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九)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的方案,拟订公司风险评
估报告。
   (十)拟订公司的改革、重组方案。
   (十一)拟订公司的收入分配方案。
   (十二)拟订公司的重大融资计划。
   (十三)拟订公司一定金额以上的并购、资产和股权处置方
案。
   (十四)根据董事会决定的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年度
预算,批准计划内投资支出和预算内费用支出。
   (十五)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召集和主持公司总经理办
公会议,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公司所属基层企业的生产经
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十六)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行使职权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
律顾问应当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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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董事会可以对总经理的授权事项和权限进行调整,
董事会可以将部分决策事项授予总经理行使。


                 第三章 总经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总经理对公司和董事会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利益,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董事会、党委会议
决议和要求,完成其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公司经营计
划,承担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承担下列责任: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二)对公司违法经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对超越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公司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投融资项目执行情况及其他
重大事项,接受董事会的评价、考核、奖惩。
   (二)根据董事会或公司党委的要求,向董事会或公司党委
提供信息或资料,确保公司运营对董事会、公司党委的透明度。
   (三)对提供给董事会、公司党委的公司内部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承担责任,对来自于公司外部的信息的可靠性应提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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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及经理层其他人员,公司总经理助理、总
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主动与董事会、董事沟通,积极
回答董事会、董事的咨询、质询。
    第十二条 总经理、经理层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听取职工代表意见。在拟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
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方案时,总经理、经理层应当听取工会及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议事决策


    第十三条 总经理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党委会议决议,部署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提交董事会、董事长决策的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建议方案,决定董事会授权和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公司应当制定总经理决策事项清单,并根据需要动态调整完
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
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的,可以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
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请假。
    因工作特殊需要,董事长、党委书记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议。纪委书记可以视议题内容出席或者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董事会秘书可以视议题内容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办公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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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需要,由总经理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遇有重要情
况可以随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
会议议题、建议方案和决策参考资料等应当提前送达参会人员。
    第十七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审议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决策事项、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审议前应当听取党委书
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对其他重要议题,也
要注重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经反复沟通仍难以达成共识的,必要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
织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经理层成员到会
方可召开。总经理应当善于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经
理层其他成员应当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积极提出意见和
建议。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会
议主持人进行末位表态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
的,应当逐项形成决议。
    经理层成员必须坚决服从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
的,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也可以向公司党委、
董事会反映,但不得在其他场合发表不同意见。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公司办公室安排专人如实记
录,决定事项应当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总经理
办公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抄报公司董事会,同时向公司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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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记、董事长,纪委书记和未到会的经理层成员通报。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已经作出,公司经理层和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分工组织落实,坚决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的督查督办、评估反馈
机制。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督查督办,
定期向经理层反馈情况,确保总经理办公会议决策落实。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有关部门、
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向总经理反馈,由总经理协调解决。对重大
问题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研究讨论,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和处
置。
   第二十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
议等,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内容应包括:
   (一)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日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四)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五)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和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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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公司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要及时向党委书记、董事长沟通说明党
委会议、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主动接受工作指
导。进入经理层的党委成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分管领域工作落实
情况。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要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第二十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内控与风险管
理等情况要向公司党委报告,并抄送公司纪委。纪委书记有权根
据需要列席经理层研究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其他会
议。
   第二十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资委的有关规
定,总经理负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及时报告制度,
确保一旦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董事会以及省发改委、省
能监办等有关政府部门、事件所在地人民政府,并报告开展应急
救援和处置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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