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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6-03-30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5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

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王立民先生、张

泓铭先生及董事徐有利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所有成

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15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年审计划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 2014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

排,并审阅了公司 2014 年财务报表(预)。

      2. 2015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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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主要内容,一是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上会事务所”)就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就审计会计

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二是审

阅了公司提交的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会计报表说明;三是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四是审

议并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五是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 201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度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及《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两项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为,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董事会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

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胜任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上会事务所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

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职业证书,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勤勉

谨慎,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与上会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

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上会事务所的工作汇报,

督促审计进度,并及时就审计过程中相关重大事项及时与上会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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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沟通。上会事务所按照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

企业遵守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审

计,并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跟踪审计的整个过程中,我们认为,上会事务所在工作中能够

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顺利

完成了公司年审工作。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

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情、导致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报告的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

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在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上,以重点业务领

域为核心,推动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现有的内控体系及内控制度,

加强内控监督检查,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为公司的健康、良性运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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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需求服务,使内控体系更加完整、合理及有效,

以保障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进行,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得以提高。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

营情况,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向董事会提交续聘上会事务所的建议

    鉴于上会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 2015 年度的会计报告及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会

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6 年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五.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充

分发挥了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

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