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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7-03-29  

						公司代码:600748                                                公司简称:上实发展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

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营性

物业企业,以及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信息披露。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资金管理、招标采购、项目开发报批报建、营销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0.5%      ≥营业收入的 0.1%;<营    <营业收入的 0.1%
                                           业收入的 0.5%
总资产              ≥总资产的 0.5%        ≥总资产的 0.1%;<总资    <总资产的 0.1%
                                           产的 0.5%
说明:
1、股份公司本部的重要性水平,以合并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控股子公司的重要性水平,以子公司

个别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

2、影响到同一个会计科目或披露事项的多个缺陷,以其汇总影响水平进行认定。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
                    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它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0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 万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50 万
                    万元                    元,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元
                                            <500 万元
说明: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以外部审计、政府相关部门及被检查单位已经认定的金额为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企业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
                    学,经营行为不科学不合规,导致决策失误,未实现预期目标,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重要缺陷            1、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给公司带来重要影响的;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3、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4、公司重要业务没有控
                    制制度、控制制度不健全或控制制度未被执行,并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或重要缺陷以外的其它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 2016 年通过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方式收购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实龙创”),于购买日对上实龙创进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公司应当结合经资产基础法评估

所产生的评估结果,对上实龙创评估增值部分予以更加深入、细化地研究。据此,公司对该增值部分进

行进一步细化,并对上实龙创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行更为充分全面的辨识与认定,以在财务

报告中更准确反映公司收购上实龙创所产生的商誉。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部分下属公司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单据保存不完整、部分固定资产未粘贴标签等。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16 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各类风险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加强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陆申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