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的专项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发展”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规定,就上实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7 年拟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实(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等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及其附属企业等 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单位 2016 年度日常关 类别 联交易实际发生 额 收取租赁费 上实集团/上海上实及其附属企业 14,763,505.27 收取租赁费 上海实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72,794.29 提供劳务 收取托管费 上海上实 471,698.10 收取租赁费 5,421,014.67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4,840,206.23 小计: 26,569,218.56 支付营销 上海天地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11,258,040.00 服务费 接受劳务 支付园艺 新上海国际园艺有限公司 13,527,263.00 工程费 支付商业 上海上投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600,000.00 策划费 小计: 36,385,303.00 合计: 62,954,521.56 (三)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根据 2016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 2017 年的生产经 营需要,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33,500,000 元,预计新增部分 主要系公司新并购公司及新产业业务经营拓展所需。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单位 2017 年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发生金额 收取租赁费 上实集团/上海上实及其附 16,700,000.00 属企业 收取托管费 上海上实 500,000.00 提供劳务 收取租赁费/ 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14,000,000.00 工程费 收取租赁费 上海实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00,000.00 工程费用 上实集团/上海上实及其附 270,000,000.00 属企业 小计: 303,500,000.00 支 付 营 销 服 上海天地行房地产营销有限 20,000,000.00 务费 公司 支 付 园 艺 工 新上海国际园艺有限公司 20,000,000.00 程费 支 付 商 业 策 上海上投商业资产管理有限 20,000,000.00 划费 公司 接受劳务 顾问费/工程 上海誉德动力技术集团股份 30,000,000.00 费 有限公司 研发/设计咨 上海众鑫建筑设计研究院有 40,000,000.00 询费 限公司 小计: 130,000,000.00 合计: 433,500,000.00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1. 上实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上海上实及其附属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 关联方名称: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港币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伟 主要经营业务:推进五大核心业务—金融投资、医药(全产业链)、基建(高 速公路、水处理、固废处理、新能源)、房地产、消费品,并积极拓展养老、环 保等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2) 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59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伟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 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同受上实集团控制 3) 关联方名称: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祝勇 经营范围:崇明东滩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 产开发,物业管理,本核准经营范围内的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集团兄弟公司 4) 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波 经营范围: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 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5) 关联方名称:上海上实金融服务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4955.2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益朋 经营范围:与资本、资产服务和管理有关的各类业务的投资、经营和咨询, 国际招标、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 关联方名称:上海天地行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房屋销售代理,投资咨询(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 证经营)。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 关联方名称:新上海国际园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刚 经营范围:园艺、绿化工程,园林建筑装潢,体育场地与设施的租赁、服务, 机械修配、机械施工服务,房屋租赁,花卉、鱼、虫、盆景、矿产品、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8) 关联方名称:上海上投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勇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 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设计、制作各类广告, 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企业营销策划,室内装饰设计,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 信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 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 备(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网络设备、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饲料、 针纺织品及原料、服装、鞋帽、厨卫用具、化妆品、钟表、眼镜、箱包、家具、 灯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礼品(除文物)、玩具、乐器、照相器 材、母婴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 公司高管任职关联单位: 1) 关联方名称:上海实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厉靖宇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任职董事单位 2) 关联方名称:上海帷迦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111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彦燊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实业投资,网络工程,接受金融机构委托 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物业管理,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任职董事单位 3) 关联方名称:上海誉德动力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0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邢舫 经营范围:动力技术及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建筑工程设计,室内装饰设计, 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投资咨询,项目管理 咨询,市政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任职董事单位 4) 关联方名称:上海众鑫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金祖森 经营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室内装潢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高管任职董事单位 (二)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关 联方依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双方日常交易带来风险。 三、 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四、 上市公司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 事陆申、徐有利、阳建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由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 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3、公司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