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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7-10-31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7-34
债券代码:122362     债券简称:14 上实 01
债券代码:136214     债券简称:14 上实 02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

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关于本市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

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发

挥党组织在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领导

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 拟在原《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增加第十二条:“鼓

励创新的容错机制”相关条款,《公司章程》后续章节、条款相应顺

延,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二条 公司建立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在符合法律、法规、

政策和公司制度的前提下,创新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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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勤勉尽责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不对相关人员做负面评价。董

事、总经理及其他经营班子人员参与经审批的创新项目适用上述容错

机制。

    二、 拟在原《公司章程》增加“第八章 公司党团组织与工会”,

共九条。《公司章程》原第八章及以后章节、条款相应顺延。具体内

容如下:

                   第八章 公司党团组织与工会

                   第一节 党团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组织

(以下简称“党委”)及纪律检查机构(以下简称“纪委”),围绕

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党委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党委及纪委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

件,包括建立工作机构,配各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党委

和纪委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所需经费纳入公司

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

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

选举或任命产生。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人员

管理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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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和程序进入党委。

                     第二节 公司党委和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党委负责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

部署,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在选人用人中担负领导和把关作用,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

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

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企业重大

问题决策,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及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任,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党风廉

政建设,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党委通过制定议事规则等工作制度,明确

党委议事的原则、范围、组织、执行和监督,形成党组织参与重大问

题决策的体制机制,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

党组织的意见。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

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及其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先经党委研究

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审议决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

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第三节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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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分别设立工会和各级共

青团组织。公司应当为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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