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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3-28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9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

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张永岳先生、夏

凌先生及董事阳建伟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曹惠民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

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所有委员均参加了各次会

议,情况如下:

      1.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

会议(年审计划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安排,并审

阅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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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9 年 3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是:

     (1) 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就公司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沟通;

     (2)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3)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 2018 年度审计费用支付的议案》;

     (5) 审阅公司提交的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会计报表说

         明;

     (6) 审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3.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4.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19 年度,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为,上会所作为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受

公司董事会聘用后,向公司派出了具备审计工作所需专业资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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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养和专业知识的审计人员。审计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与上会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真听取上会所的工作汇报,并督促

上会所按照相应的审计程序,依据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遵守

内控制度的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审计。同时,

我们还就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等情况积极与上会事务所进行沟通。

上会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

    在跟踪审计的整个过程中,我们认为,上会所遵守职业道德,并

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约定中的义务,顺利完

成了公司年审工作。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9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经过对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 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19 年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完整、

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情、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的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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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19 年度,公司在现有内部控制制度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内控监督检

查,规范经营运作,为公司的良性及可持续性运营提供切实可行的内

控管理需求服务,使内控体系更加完整、合理及有效,保障公司经营

活动有序进行,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得以提高,有效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权益。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公司《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立和运营

情况,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向董事会提交续聘上会所的建议

    鉴于上会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 2019 年度的会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会所作

为公司 2020 年会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五. 总体评价

    2019 年度,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2020

年,我们将继续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作用,持续推

                              4/6
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全和完善,全面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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