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基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情况下, 参与文化产业方向的投资基金,是公司在“文化+地产”领域的有益 尝试和探索。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