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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参与认购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22
债券代码:155364     债券简称:19 上实 01
债券代码:163480     债券简称:20 上实 0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
   资人民币 3,000 万元与关联方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共同参与认购
   上海瑞力文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瑞力文化科创基金”)有限合伙份额。

 鉴于本次交易的认购主体之一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
   人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系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公司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
   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基于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拟出资人民币 1 亿元,与其他关联方共
   同参与发起设立四川川沪合作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与本次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与不同
   关联方发生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属
   于董事会审议范围内。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第五点:可能面对的风险”段落。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瑞力文化科创基金是顺应“2035 年建成文化强国”的国家战略,
把握内循环下消费升级及全媒体时代下媒体融合政策机会,探索产融
结合的投资模式而设立的文化产业基金,重点布局“文化+技术、文
化+新场景”投资主线,主要投资于生产技术/媒体融合、文化娱乐智
能装备、教育信息化、文化驱动的新消费、文化赋能城市更新、职业
教育等六大细分领域。本次参与认购基金,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关联方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拟认缴出资人民币 1 亿元,瑞
力文化科创基金本次募集完成后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6.515 亿元。
    本次交易的认购主体之一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上
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基于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拟出资人民币 1 亿元,与其他关联方共
同参与发起设立四川川沪合作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本次关联交易合并计算,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与不同关联方
                               2
发生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3 亿元,属于董事会审
议范围内。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主体情况介绍

    1.关联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9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20 年 9 月 16 日至 2031 年 9 月 15 日
    注册资本:555,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出资方: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
限公司、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
    主要投资领域:以数字文化产业为引领,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SNR994
    经营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3,339,621,875.04
元,净资产:3,290,052,012.03 元,营业收入:9,641,875.04 元,净利
润:-39,947,987.9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联关系: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文化
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控
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的相关规定,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3
联交易。

     2. 关联交易主体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姚福利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 号二层西区 207
室
     营业期限:2020 年 09 月 07 日至 2050 年 09 月 06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关联交易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瑞力文化科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志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需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瑞力文化科创基金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完成中国基金业协会备
案,目标规模 10 亿元,目前已募集 4.02 亿元。基金设立时的出资人
为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和投资”,认缴出资 2 亿
元)、上海瑞力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
力创新基金”,认缴出资 2 亿元,其认缴份额已由上海瑞力创新二期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以下简称“瑞力创新
二期”)并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海志昕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志昕”,认缴出资 2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瑞力文化科创基金已投项目包括 AG 超玩
会、建为历保、印象笔记、路路彩等,目前尚无项目退出。

    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SJE411
    经营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190,042,612.81 元;
净资产:190,042,612.81 元;营业收入:0.00 元;净利润:-1,688,845.9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 本次交易前基金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比
                                                    例(%)

上海瑞力创新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49.75
伙)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49.75

上海志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50

合计                                                100

    其中, 1)上海瑞力创新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1 年 2 月 8 日;营业期限: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9 年
2 月 7 日;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昕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
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
SQL534;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暂无经营数据。瑞力创新二期执

                                 5
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力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营
业期限: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9 年 11 月 20 日;经营范围:投资
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6,660,118.44
元;净资产:4,545,266.01 元;营业收入:0.00 元;净利润:6,167.9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1 年 8 月,瑞力创新基金将其持有的瑞力文化科创基金的份
额转让给瑞力创新二期。原瑞力创新基金基本情况如下:上海瑞力创
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1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企业类型: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瑞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沈富荣),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编号:SD9250;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1,609,957,888.84 元,净资产:1,609,957,888.84
元,营业收入:0.00 元,净利润:3,462,451.0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2)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 年 9 月 26 日;经
营期限:1994 年 9 月 26 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秦健;经营范围: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高科技、金融服务、农业、房地产及其他产业
发展项目的投资业务,咨询代理,代购代销业务,信息研究和人才培
训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经营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55,958,466,607.47

                                  6
元;净资产:41,808,725,248.11 元;营业收入:2,874,850.08 元;净利
润:-36,975,870.2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上海志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6
年 10 月 19 日;经营期限:2016 年 10 月 19 日到 2036 年 10 月 18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尔百斤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昕),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
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6,442,696.77 元,净资产:6,434,396.77 元,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989.4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本次交易后基金合伙人情况
    瑞力文化科创基金目标规模 10 亿元,本次交易发生前已募集规
模为 4.02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基金募集规模增至 6.515 亿元,其
中瑞力创新二期认缴出资 3 亿元、上海联和投资认缴出资 2 亿元、文
化产业发展基金认缴出资 1 亿元、本公司认缴出资 3,000 万元、自然
人姚兴涛认缴出资 2,000 万元、上海臻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上海臻壹”,认缴出资 15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
由上海志昕变更为上海臻壹,上海志昕从瑞力文化科创基金退伙。
合伙人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比例
                                                   (%)

上海瑞力创新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46.05
合伙)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30.70




                                  7
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15.35
伙)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60

姚兴涛                                           3.07

上海臻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23

合计                                             100

    其中,
    (1)上海臻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26 日;营业期限:2019 年 12 月 26 日至 2039 年 12 月 25 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尔百斤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昕),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会议、展览及
相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经营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总资
产:1,000,184.45 元;净资产:999,284.45 元;营业收入:0.00 元;净
利润:999,284.3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合伙期限
    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经营期限为八年。
    3.出资安排
    管理人将于瑞力文化科创基金合伙协议签署之后发出首次付款
通知,各新增合伙人应当在该付款通知约定的到账日期(“首次缴付
日”)前将首次实缴出资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各新增合伙人的首次
缴付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金额的 50%。
    首期出资缴付后,在已缴付出资投出达到 70%以上及/或后续已
完成投资决策的投资项目待出资金额超过已缴付出资的前提下,管理

                                8
人可在投资期内分期向全体合伙人发出后续实缴出资(“后续实缴出
资”)缴付通知,直至合伙人的认缴出资全部缴付完毕。
    4. 基金的投资方向
    结合“文化+新技术”、“文化+新场景”两大主题,投资相关领域
的企业。
    5. 基金的决策体系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不少于五(5)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推
荐一(1)名,有限合伙人上海联和投资推荐两(2)名,有限合伙人
瑞力创新二期推荐两(2)名;全部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均由执行事
务合伙人正式任命或免职。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瑞力创新二期推荐
的人员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存续期相同。如
基金后续新增认缴出资超过 1.5 亿元的有限合伙人的,上海联和投资
同意其推荐的委员人数调整为一(1)名,并由该等新增合伙人推荐
一(1)名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投资事项的决策机构,决定合伙企业
投资各相关事宜。
    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有表决权委员的
二分之一以上(必须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委员表决同意方能立
项;投资项目的最终投资决策及其他投资相关的重要决策事项需经全
体有表决权委员的五分之三以上(且必须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委员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6. 管理费用

    投资期内,管理人按 2%/年的费率收取管理费,计算基数为全体

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

    退出期内,管理人按 1.7%/年的费率收取管理费,计算基数为进
                              9
入退出期首日全体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中已用于投资项目但尚

未退出的出资总额。

    7. 收益分配机制

    在满足全体合伙人初始投资成本+年化复利 8%的门槛收益后,基

金超额收益的 80%归于全体合伙人,其余 20%归于普通合伙人和管

理人。

    8. 基金退出安排

    合伙企业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将被投

资企业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以现金或股份作为支付对价)、

平行关联基金或其他公司退出;被投资企业在符合上市条件时申请到

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后,合伙企业可以依法通过证券市场出售其持有

的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将被投资企业的股票、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全

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由被投资企业和/或其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其指定人士回购合伙企业持有的被投资企业的股票、股权或其他权

益;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此次基金投资,符合公司服务上海战略,也是探索“文
化+地产”的有益尝试,公司希望通过瑞力文化科创基金积聚的丰富
文化资源加强公司与文化产业的积极互动,引领探索公司在文化地产
领域的转型升级方向。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10
    1.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较长、流动性低等特性,公司

本次参与的瑞力文化科创基金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

    2. 瑞力文化科创基金的投资方向为文化创新领域,具体投资项

目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形势、地方政策、行业特性和经营管理等多重因

素影响,投资项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存在投资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瑞力文化科创基金的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

后管理进展情况,切实防范、降低及规避投资风险,并遵守相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曾明、徐晓冰、阳建伟、刘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维宾、张永岳、
夏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并出具监事会
确认意见。

2.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情况下,参与文化产业
方向的投资基金,是公司在“文化+地产”领域的有益尝试和探索。
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关联
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3.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经营的情况下,参与文化产业方向的投
资基金,是公司在“文化+地产”领域的有益尝试和探索。同时,公
                               11
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确认意见;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确认意见和独立意见;

4.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5.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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