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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对外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31
债券代码:155364     债券简称:19 上实 01
债券代码:163480     债券简称:20 上实 0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城发”)
   拟出资人民币 1.4060 亿元,与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东滩”)共同为上海实业养老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实养老投资”)进行同比例增资。

 鉴于上实养老投资的另一股东方上实东滩是上海上实(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实”)的全资子公司,构成与关联方共
   同对外增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类型的关联交易发生金

                               1
   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306 亿元(含本次增资金额),不高于公司上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深化主业升级、培育并开拓崇明东滩养老地产产业,
上实城发于 2014 年 1 月投资参股上海市崇明养老产业平台公司上实
养老投资,并由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实业养老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实养老发展”)主要负责实施崇明东滩养老地产项目,
该项目主要包括计划总投资额 15.45 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11.5 万平方
米的持续护理退休社区(CCRC)项目上实瑞慈花园和计划总投资 16.7
亿元、总建筑面积约 15.5 万平方米的上实和风院两部分。截至 2021
年 10 月底,上实瑞慈花园养老公寓项目 555 套单元及 3 栋自持物业
已竣工,该项目以会籍销售的形式持续销售中,已售会籍 274 套;上
实和风院项目也于 2021 年 12 月正式启动销售工作,预计整盘销售货
值约人民币 23 亿元。

    为了满足后续东滩养老地产的项目阶段性开发资金需求及更好
的可持续发展,上实养老投资的股东上实东滩和上实城发拟按各自股
权比例为上实养老投资提供总金额人民币 3.7 亿元的增资,其中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实城发按所持股比例 38%向上实养老投资提供人民币
1.4060 亿元增资。

    由于上实东滩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实的全资
子公司,其持有上实养老投资 62%的公司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构成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本次交易构

                               2
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类型的关联交易发生
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3.306 亿元(含本次增资金额),不高于公司上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主体情况介绍

(一)     增资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实业养老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3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1 月 23 日至不约定期限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000 万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方毅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咨询均除经纪)、保

洁服务、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

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文化艺术活动交

流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56,652.85

万元,净资产 51,952.85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1722.90 元。

标的公司股权关系图:
                                3
            上海上实                                 上实发展

                 100%                                       100%

            上实东滩                                 上实城发

                 62%                                 38%



                                上实养老投资




       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情况对比:                                    人民币万元
                                         股权占比                               股权占比
               增资前出资金额                              增资后出资金额
                                             (%)                               (%)

上实东滩               32,240                 62                55,180             62
上实城发               19,760                 38                33,820             38
  合计                 5,2000                100                89,000            100




(二)     增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方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实业东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4 月 5 日

营业期限:2001 年 4 月 5 日至不约定期限

注册资本:人民币 250000 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海平

经营范围:崇明东滩土地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实业投资,资产管理,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核准经营范围内的信息咨询服务。【依法

                                         4
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298,554.42
万元,净资产 259,767.05 万元,营业收入 41.90 万元,净利润-2100.83
万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上实东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上实
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 关联交易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增资安排


      各股东方一致同意,在符合协议规定相关约定前提下,拟将上实

养老投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2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8.9 亿元。各股东

方以人民币 3.7 亿元增资价款认缴,其中上实东滩认缴人民币 2.294

亿元,上实城发认缴人民币 1.4060 亿元,全部增资价款计入注册资

本。

      目标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上实东滩            55,180        62%       货币出资

  2         上实城发            19,760        38%       货币出资

           合计                 89,000       100%


2. 增资价款支付

      各股东方同意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 个月

                                  5
内分别一次性将增资价款实缴至目标公司指定账户。双方股东支付完
毕各自应付的增资价款后,其在本协议项下出资义务即视为完成。

3.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
行其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
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
方及时履行其相应义务,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实城发作为上实养老投资的参股股东,与上实东滩对上实养老
投资进行同比例增资,进一步增厚上实养老投资的资本金,全面帮助
上实养老投资改善财务状况、提升运营及融资能力,有利于推进该项
目的可持续开发建设,同时也为上实养老投资后续在上海市崇明区的
进一步全面探索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继续深度参与上海市
崇明区开发建设,符合公司作为上海国有企业履行服务上海战略,为
崇明区世界级生态岛的建设规划,特别是东滩地区城镇圈的建设及相
关产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五、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曾明、徐晓冰、阳建伟、刘闯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
   维宾、张永岳、夏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6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实城发按所持股权比例,与其他股东
方同比例为参股公司上实养老投资进行增资,保障项目开发经营的阶
段性资金需求,助力该项目的推进,亦有利于公司未来深耕上海崇明
区的开发建设。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实城发以所持股权比例对其参股公司上实养
老投资进行同比例增资,有助于推进项目的阶段性开发建设,更好地
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同时,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

所持股权比例为其参股公司上海实业养老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

增资,有助于推进项目顺利开发和公司权益的实现。同时,该等关联

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确认意见,

                              7
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意见;

5.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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