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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董事会说明2022-03-3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
                      见内控审计报告的说明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作为上

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现董事会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1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 审计报告保留意见事项:

   上会事务所在 2021 年度公司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我们注意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实龙创”)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构
交易等违法、违规方式形成部分业务收入。上述虚构交易导致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表之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核算存在会计差错,累计调减 2016 年度至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17.04 亿元,调减 2016 年度至 2020 年度营业成本 12.66
亿元。由于,

       1) 上述前期差错更正的依据主要来源于上实龙创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陈述及提供的相关资料;
       2) 截至本报告日,我们无法获取上实龙创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1 年度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的证据。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该上述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对公司历年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公司 2021 年度关联

方资金往来披露是否完整。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
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董事会说明:

       经上会所与公司董事会沟通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情况。对此,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情况,公司已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核查相关情况,后续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彻查,

力争尽快解决、消除上述保留事项,为中介机构工作提供更有力支持,

以实现消除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     2021 年度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

   1.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2021 年 12 月起,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有关情况
的监管工作函》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针对
上述内容,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
    经核查,公司之重要子公司上实龙创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如下
缺陷:
1) 上实龙创客户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上实龙创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不健全;未对部分交易规模较大的客户进行客户资信调查;且未
   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应收款项对账及与业务考核相挂钩的回款机
   制;
2) 上实龙创供应商管理存在一定的缺陷。上实龙创供应商管理制度
   不健全;未对部分交易规模较大的供应商资质及履约能力进行评
   估与实地考察、定期对账、定期履约评估、淘汰等;未按制度约
   定进行三方比价而直接采购;
3) 公司对上实龙创管控程序设计不到位,管控力度不够,导致未能
   及时发现上实龙创日常经营业务的异常;对上实龙创建立、健全
   及执行内控体系、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较弱;
   且在持续跟踪、定期评估重要子公司上实龙创的风险与内控缺陷
   方面的重视度不够。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上实龙创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梳理和完善,
并进行了相关的整改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的审计意见。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 上实龙创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开展
         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部分虚构交易
         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犯罪的问题也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
         审查;
    2) 上实龙创“内部环境”要素中的组织架构管理中,法人治理
         结构不规范,权责分配不合理,原董事长和总经理由同一人
         担任,且在日常经营活动决策中缺乏集体决策机制。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对上实龙创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调整。上实
龙创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已不再由同一人担任。
    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我们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相关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并不对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意见或提
供保证。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3.   董事会说明: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董事会沟通,

   公司就上述内控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及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已

   落实部分对应措施予以整改,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后续将持

   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上实龙创的内部控制,落实内控整改,以期

   尽快消除上述强调事项及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对于公司的影响,

   以保证公司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说明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