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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00748     股票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2-35
债券代码:155364     债券简称:19 上实 01
债券代码:163480     债券简称:20 上实 0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
   资人民币 2.856 亿元,与上实丰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茂
   置业”)共同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丰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丰茂”)进行同比例增资。

 鉴于上海丰茂的另一股东方丰茂置业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实业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控股”)的全资孙公司,构成与关联
   方共同增资。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
   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类型/不同类型发生

   非日常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共同增资类别的关联交易金
                               1
   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4.262 亿元(含本次增资金额),不高于公司上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丰茂于 2008 年 6 月成立,负责开发上海青浦朱家角镇 10 街
坊 48/4 丘及 9 街坊 48/5 丘地块,该项目用地面积约为 51.19 万平方
米。已建成项目为“上海青浦和墅及海上郡”。截至 2022 年 6 月底,
和墅 81 套独栋别墅全部售罄、海上郡 26 栋双拼别墅及 290 户叠拼住
宅也售罄,合计实现结转利润面积约 7.58 万平方米,结转净利润金
额约 1.20 亿元。

    截至目前,上海丰茂名下青浦朱家角 D2 地块尚未开发,该地块
待开发土地面积约 34.92 万平方米,规划计容面积约 17.46 万平方米,
计划建造联排及叠加住宅和社区公建设施。该地块经青浦区政府调整
规划后,目前正在重新进行定位策划工作。该项目预计第一期项目开
发投资额约人民币 35 亿元。

    为支持上海丰茂对 D2 地块开发前期工作,公司拟以 51%持股比
例向上海丰茂增资人民币 2.856 亿元。

    持有上海丰茂 49%股权的股东丰茂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实控
股的全资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构成与关联方共同增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就同一类型/不同类型发生
非日常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发生共同增资类别的关联交易金额合

                               2
计约为人民币 4.262 亿元(含本次增资金额),不高于公司上年度经
审计净资产的 5%,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交易主体情况介绍

(一)     增资标的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丰茂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6 月 24 日

       营业期限:2008 年 6 月 24 日至 2058 年 6 月 2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1,339.7959 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潘军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 10 街坊 48/4 丘及 9 街坊

48/5 丘从事住宅开发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76,041.44 万元、净资产 55,728.86 万元、营业收入 2.5 万元、净利润-

52.88 万元。




                                   3
          标的公司股权关系图:
                               上实控股(HK)


                    48.60%                             100%

               上实发展                         丰茂置业(HK)

                   51%                          49%



                                 上海丰茂




          增资前后标的公司股权情况对比:                         人民币万元

                 增资前出资金额 股 权 占 比 增资后出资金额 股 权 占 比

                                     (%)                            (%)

上实发展         15,983.2959         51           44,543.2959         51

丰茂置业         15,356.50           49           42,796.50           49

合计             31,339.7959         100          87339.7959          100




   (二)     增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方介绍


          1. 增资关联方

          公司名称:上实丰茂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 港元

          公司经营范围:属一般性范围、无概括性经营范围

          公司董事:周军、徐波、阳建伟

                                          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7,506

万港元,净资产-16 万港元,营业收入 0 万港元,净利润-0.6 万港元。

    与公司关联关系:丰茂置业为公司控股股东上实控股的全资孙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

    2. 增资关联方控股股东

    公司名称: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1 月 9 月

    上市日期:1996 年 5 月 30 日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股票代码:0363

    董事长:沈晓初

    已发行股份:1,087,211,600 股

    主要经营业务:基建设施(包括收费公路/大桥、水务/清洁能源)、

房地产、消费品 (包括烟草、印刷)

    2021 年底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约 2077.11 亿港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约 474.39 亿港元,营业收入约 387.48 亿港元,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 37.46 亿港元。

    上实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48.60%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关联交易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   增资安排:各股东方一致同意,在符合协议规定相关约定前

         提下,拟将上海丰茂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1,339.7959 万元增加

         至人民币 87,339.7959 万元。各股东方以人民币 56,000 万元

                                  5
           增资价款认缴,其中公司认缴人民币 28,560 万元,丰茂置业

           认缴人民币 27,440 万元,全部增资价款计入注册资本。

      2.   目标公司增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1           上实发展       44,543.2959      51%      货币出资

  2           丰茂置业        42,796.50       49%      货币出资

             合计            87,339.7959      100%

      3.   增资价款支付:各股东方同意应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在本协

           议签署生效后 1 个月内分别一次性将增资价款实缴至目标公

           司指定账户。双方股东支付完毕各自应付的增资价款后,其

           在本协议项下出资义务即视为完成。

      4.   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

           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本协议的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则构成违约。一旦发

           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及时履行其相应义务,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深耕上海青浦地区项目多年,青浦区位于长三角一体化核心

地区,同时也是上海市政府“十四五规划”中五大新城之一。此次公

司向上海丰茂增资,为上海丰茂在青浦区的后续项目前期开发建设提

供支持,为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也将一如既往为
                                  6
上海青浦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曾明、徐晓冰、阳建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张维宾、张永岳、
   夏凌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2.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对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按所持股权比例,与关联股东同比例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

丰茂置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保障上海青浦项目后续开发经营的阶段

性资金需求,有利于助推公司在上海青浦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

设。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

司董事会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丰茂进行同比例增资,有
助于推进项目的阶段性开发建设,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同时,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 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监事会意见:
                               7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所持股权比例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丰茂进行同

比例增资,有助于推进项目顺利开发和公司权益的实现。同时,该等

关联交易未违背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确认意见,

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5.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5. 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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