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上实发展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2-12-28
证券代码:600748 证券简称:上实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43
债券代码:155364 债券简称:19上实01
债券代码:163480 债券简称:20 上实 01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2]316 号),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7883X9)存在以下问题:
1. 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你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发布临时公告披露,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实龙创”)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合计约人民币 26.15 亿元,其中
部分业务涉及融资性贸易,该类业务所涉及的应收类账款可能存在不可收回的风
险。经查,你公司不晚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知悉上实龙创应收类款项存在不可
收回风险,可能对你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直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才披露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
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2. 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2020 年 12 月 15 日,上海市虹口区土地发展
中心与你公司签订《收购东大名路 815 号(西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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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东大名路 815 号(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与你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签订《收购东大名路 879 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
合同》,拟收购你公司及上海高阳宾馆有限公司持有的东大名路 815 号(西侧、
东侧)、879 号地块房地产,三份合同总金额为 9.3 亿元。但你公司未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直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才在《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订立上述
重大合同。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三条
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
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3. 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上实龙创开展业务过程中存在通过虛构交易
的方式虛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的情形,导致你公司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信息披露
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第三
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的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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