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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85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藏拉萨市林廓东路 6 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01,781,15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5.80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赵金峰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与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所述内容相
符,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现其他修改
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表决、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3 人,公司董事长赵金峰先生、董事马四民先
生、独立董事高金波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董事蒋承宏先生、
胡晓菲女士、胡锋先生、欧阳旭先生,独立董事宋衍蘅女士、梅蕴新先生未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公司监事李东曲才让先生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因工作原因,监事会主席史玉江先生、监事邹晓俊先生未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郝军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副总裁刘德军先生、财
务总监罗练鹰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1,772,058          99.9910       9,100           0.009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01,772,058          99.9910      9,100           0.009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1                             12,214,886        99.9255     9,100           0.0745           0          0.0000
        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2、议案 2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
特别决议形式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中华律师和周延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