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旅游:西藏旅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3-025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已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信永中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
整性,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
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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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5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蒋红伍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
年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天齐锂业、东方网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汤其美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洪平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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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4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
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用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所需的从业资质和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审计过程中严谨细致,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
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而且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与公司建立
了良好合作关系。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完整性,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
计机构,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
关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认为:近年
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签字会计师和现场
审计人员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程序,审计过程基本遵循了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与公司治理层保持了顺畅的沟通,相关工作人员
具备公司审计业务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 2023 年度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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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基本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相关工作人员具备公司审计业务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
构。
(三)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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