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8-11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参加董事 9 人。
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严谨,业务熟练,
审计工作客观、公正。该所被公司聘请担任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以来,为公司的
规范运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为公司提供了相关业务指导和咨
询服务。
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8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聘期 1 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8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
任公司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进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聘期 1 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
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
审计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