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2022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991.4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值为:27647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757.16%。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734号(以下简称“二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结果,新潮能源、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95,140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80,869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上述3家公司分别在4,787,130.6元范围内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负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公司收到判决后,正在与专业律师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具体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根据上述二审判决结果,以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计提营业外支出人民币42,018.50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