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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1-02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根据衔接
规定,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
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