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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目 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6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5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6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8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 19

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 20
                                                                1 / 22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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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
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以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保证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当前新型冠状病
毒肺炎疫情依旧处于防控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
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 请登记现场参会的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朝阳区有关疫情防控
期间的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
现场参会股东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股东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
个人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
司,经核查股东身份等相关信息后进入会场参会,并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
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
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任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代表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务必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为保证现场会议审议和计票程序的正常进行,迟到股东将无
法参加现场会议进行相关议案表决,但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4.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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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
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5. 为保证股东大会秩序,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于开会
前 15 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发言顺序按持股数多的在先,由于本次大会时间
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大会会务组登记事先发
言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
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言、大声喧哗。经主持人同意,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
(或股东代表)可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之后发言。

    6.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发言
时应当先介绍姓名或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发言
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议案表决开
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
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7.每一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发言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
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8.大会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
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
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9.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由推选出的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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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1.本次大会共审议八项议案,逐项表决。本次大会的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
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
上通过。

    12.为保证会场秩序,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请勿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
调至静音、震动状态,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
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
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3. 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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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董事长刘珂先生主持会议,安排会议议程。
二、审议各项议案: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股东对审议事项讨论、提问,公司有关人员答疑。
四、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
五、监票人员统计表决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6 / 22
议案一: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紧紧围绕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以提升经营管理和重大风险防控为主线,把握油气周期性行业
特征,面对剧烈波动的市场和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扎
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公司在行业内低谷期进一步积累了发展优势。公司董事会
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勤勉尽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公司未
来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414,361.7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1.74%;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5,625.6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46.50% ; 2020 年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
264,050.73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44.11%;2020 年度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约
为-0.3906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346.44%。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272,992.90 万元,比期初下降 20.09%;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242,806.70 万元,比期初下降 22.90%;2020 年末股
本为 680,049.58 万元,比期初无变化;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为 1.83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2.78%。

     (二)把握行业周期性特征,控风险谋发展

     石油行业是受新冠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之一,报告期内,国际原油价格
发生剧烈的波动,二季度后美国疫情形势渐趋严峻,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冲击。面
对严峻的环境,在董事会的指导下,公司迅速反应,降低资本开支和运营成本,
加强疫情期间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更好地保护了财务和现金流状况。在低油价
                                          7 / 22
时期,加强供需关系的研判,关注油气并购市场动态,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沟通,积极考虑扩张并购,研究并购标的情况,落实公司成本优先战略。

    (三)诉讼案件取得重大进展,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

    报告期内,公司多项重大诉讼取得重大进展,多数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法律途
径取得了生效判决。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中,公司诉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等公司增资纠纷案取得一审胜诉判决;公司诉霍尔果斯智元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信托纠纷案取得胜诉生效判决,已进入执行程序;公司子公司浙江犇宝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诉北京新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借款
纠纷案取得胜诉生效判决;浙江犇宝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杭州兆恒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域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纠纷案件取得胜诉生效仲裁
裁决;公司子公司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中润资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一审胜诉。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中,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诉公司等证券交易合同纠纷案经协调原告主动撤诉;浙江贝泽集团有限公
司诉浙江犇宝等借款合同纠纷案二审胜诉。上述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转入法院执行
程序,公司将积极推进历史遗留问题的彻底解决。同时,公司对发现存在违法犯
罪行为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以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人的权益。

    (四)依法合规推进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

    报告期内,经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换届,董事会
成员刘斌、宋华杰更换为程锐敏、戴梓岍,监事会成员陈启航更换为陆旭,并选
举刘珂为董事长、总经理,聘任范啸川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笑为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聘任张宇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管理层实现平稳换
届,有利于公司战略的稳定性和经营的连贯性。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运作,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8 / 22
开展全面内控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信息披露,积
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强董事、监事的沟通和重要事项事前探讨,公司组织
了两次董监事沟通会,有效提升了公司科学决策的能力。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提高公司治理
水平,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
优势和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充分发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2 次股东大会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相关议案还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通过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对外发布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 4 项,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共计
67 项,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严格履行披露义务的前提下,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在官方
网站公示了公司住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便于投资者通过上述
途径与公司沟通。



                                   9 / 22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
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东辖区上市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
动,回答投资者重点问题 25 项。公司日常充分运用投资者专线、上海证券交易
所 e 互动平台、接待调研来访等方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
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并将投资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传递给
公司管理层,构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桥梁。

    (四)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
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2021 年,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时贯彻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保证各项决议的顺利实施。

    (二)确保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作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认真履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严格按照《董事会议
事规则》召集和召开董事会会议,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
审慎、科学决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0 / 22
    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
核办法》等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的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

    严格按照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大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关注,与投资者形成良好互动,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持续提升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运行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做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的持
续提升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五)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严格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组织公司董事参加培训,做好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的后续培训,不断提高董事的履职能力。

    2021 年,董事会将继续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从公司健康可持
续发展着手,深入贯彻落实公司的发展战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社
会责任,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员工,回馈社会。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 22
议案二: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
完成了第十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刘思远先生、陆旭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訾晓萌女士出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推选刘思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的情况

    1.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计提 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2.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 2 项议案。

    3. 2020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 5 天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要求
公司提供有关文件信息和其他资料的议案》未获通过。



                                    12 / 22
    4.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议案》。

    6. 2020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8.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建立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
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责时,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因滥用职权而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
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
季度报告。通过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账目资料的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情况和今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13 / 22
    四、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
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
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0 年度
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六、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忠实、勤勉
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
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同时,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
断适应新形势,并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 22
议案三: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0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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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受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及 COVID-19 疫情的叠加影响,2020 年,公司面临了
自开展油气开发业务以来最严峻的生存考验。为度过难关,同时确保在极端的行
业环境下保存一定的资金实力,公司适时调整了年度投资及生产策略,并采取了
多项措施抵御风险。

    2020 年,公司缩减了计划钻井作业量,在极端低油价的时段关闭了部分生
产井,有选择地放弃了对一部分经济性较低的土地租约进行持续投入,最大程度
地降低了油田作业成本和管理费用等。以上策略的实施,加上套期保值业务对公
司经营性现金流的保护作用,使得公司不仅经受住了市场环境的严峻考验,更在
行业复苏前期抓住了时机,为收购 Grenadier 油气资产提供了资金支持,为公司
进一步扩大资源储备创造了条件。

    新潮能源 2020 年的财务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经营业绩同期对比情况
    1.本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 32%。主要是由于石油产量下降、价格下降以
及天然气销售收入使用新准则的调整导致。
    2.本年度营业成本及税金较上年减少 8%。主要原因是石油产量下降、本期
计入土地租约放弃损失、本期油气资产折耗因期末储量下降同比增加等。
    3.本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 21%。主要是人工成本下降导致。
    4.本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 227%。主要是本年度钻井作业减少导致在建
项目减少,当期借款利息支出费用化比例较大。
    5.本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增加 10,221%。主要是因为本年度计提了大额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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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增加 114%。主要是非现金流套期保值合
约期末市值的变化导致。
    7.本年度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增加 744%。主要是因为相关涉诉案件被法院划
走 1,734 万元资金,公司因此计提预计负债导致。
    8.本年度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减少 2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美国子公司利润
总额较上年减少。

    二、年度财务状况变化

    1.整体情况

    本年度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227.30 亿元,较上年末的 284.46 亿元减少
57.16 亿元;合并负债总额 103.02 亿元,较上年末的 123.26 亿元减少 20.25 亿元;
合并所有者权益 124.28 亿元,较上年末的 161.19 亿元减少 36.91 亿元, 其中本年
度实现净利润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 26.56 亿元;因汇率变化因素导致所有者权益
减少 8.86 亿元;因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等减少所有者权益 1.37 亿元。本年度末,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 45.32%,较上年末的 43.33%上升 1.99 个百分点。

    2.重要资产负债项目说明

    2-1 油气资产。本年度油气资产净减少 54.42 亿元。其中,汇率变化因素导
致油气资产减少 14.28 亿元;本年度计提折耗 3.14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21.63 亿
元;本年度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4.52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31.19 亿元。

    2-2 有息负债。至本年度末,美国子公司除已发行的 12 亿美元高收益债以
外,无其他有息负债。

    其他资产负债情况及现金流量情况,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及公司年报。
     特此报告,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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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目前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近期的市场环境,公司制定了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
润-2,656,256,623.8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56,256,623.80 元。
2020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200,108,236.16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资 本 公 积 余 额 为 6,657,204,139.08 元 , 其 中 可 以 转 增 为 股 本 的 余 额 为
6,639,791,337.94 元。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母公司无可供分配利润。
    三、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期收益
    基于目前形势、行业特征及公司长远发展角度考虑,公司将留存收益继续用
于油气资产开发及资源整合。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投资与运营管理,持续优化资
本结构,加强风险管控,提升公司价值。
    鉴于上述情况,董事会认为,本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安排,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拟定 2020 年
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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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自 1993 年以来,一直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上
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该所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已连续达 28 年,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的财务审计方面经验丰富。

    公司拟定 2021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和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工作,聘期 1 年。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 月对
公司及境内子公司进行了现场审计;于 2021 年 2 月至 3 月期间,以委托其美国
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UHY LLP 直接从美国子公司现场获取关键审计资料的方式,
完成了对美国子公司的远程审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报酬总计为 97 万元,其中,
审计费为 95 万元,差旅费用等约 2 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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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六年担
任公司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鉴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的内部控制
审计经验丰富,公司拟定 2021 年度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内控报告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2021 年 1 月对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进行了现场预审或审计;于 2021 年 2 月至 3 月期间对公司及
各子公司进行了远程审计。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 22
议案八: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确定,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如
下:
       一、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2020 年度,根据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现任和离任董事、监事薪酬
发放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2020 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   珂          董事长、总经理                                  100.95
  2       韩   笑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90.87
  3       范啸川           董事、副总经理                                   90.11
  4       徐联春                董事                                        17.86
  5       戴梓岍                董事                                        10.42
  6       杜   晶              独立董事                                     17.86
  7       杨   旌              独立董事                                     17.86
  8       张晓峰               独立董事                                     17.86
  9       刘思远             监事会主席                                     17.86
  10      訾晓萌                监事                                        31.92
  11       陆旭                 监事                                        38.17
  12      张   宇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90.25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   斌              原董事                                         5.95
  2       宋华杰         原董事、原副总经理                                   41.2
  3       陈启航               原监事                                         4.46
          合   计                 --                                       593.60

       二、2021 年度薪酬方案
       (一) 2021 年度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1 / 22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的 2021 年度薪酬标准为 15 万元整(税后)/年。
   2.公司外部监事津贴为 15 万元(税后)/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授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
    (四)发放办法
   董事、监事 2021 年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办
法授权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
    (五)其他规定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监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 本方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并表决。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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