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新潮能源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08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8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10 层(1007-1012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7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7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详见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
隆德长青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中盈华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宁波启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祺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宁波驰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骏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善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正红广毅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骏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幸朝、宁波国金
阳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
中金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东珺惠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东营汇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经鲍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金通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东营广泽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烟台慧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烟成东创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上海东珺金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 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77 新潮能源 2021/7/1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依法出
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
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或持股证明。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2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
00—5: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 2021 年 7 月 19 日下
午 5: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10 层
邮政编码:100022
传真:010-87934850
联系电话:010-87934800
联系人:张宇、丁思茗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7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