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
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我们同意公
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 晶 杨 旌 张晓峰
2021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