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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无任何监事对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
    2.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以通讯通知的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 11:00 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5.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思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
    1.参与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1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4.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根
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整套内部控制制
度贯穿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确保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公司
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意见:
    1.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发展状况,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
    2.根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的条件”的条款规定,2021 年度不满足现金
分红的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3.鉴于上述原因,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存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全部内容,包括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管理情况、2021 年度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4.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带有强调事
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对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我们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促董事会、管理层
积极解决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监事会工作报告;
    2. 监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