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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0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

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和会计报表审计质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晶                        杨旌                     张晓峰




                                                      2022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