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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关于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2023-02-10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0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2 月 2 日,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或
“公司”)在联系牟平法院办理《民事裁定书》(【2023】鲁 0612 财保 7 号)送达
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文书已于 2023 年 2 月 1 日被人签收。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送达回证》载明的主要内容

    为核实相关情况,公司委托律师于 2023 年 2 月 6 日赴牟平法院现场调取了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送达回证》(【2023】鲁 0612 财保 7 号,以下简称“《送
达回证》”),该《送达回证》显示:

    (一)受件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送达地点“烟台市牟平区政
府大街 41 号”,送达时间“23.2.1”,代收人记明代收理由“徐旭斌 公司行政”,
送达人“宋继宝、神斌”。

    (二)《送达回证》后附一份《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内容显示如下:“经研究决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
起,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办公地点迁至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
街 41 号,特此通知。”该通知署名为“王进洲、潘辉、黄刚、肖义南、覃业贵、
王兆国”,落款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盖
有“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字样的印章。


    二、相关事项的说明

    经公司核实,该《送达回证》及附件上显示的信息与事实严重不符,附件中
的印章系伪造,特此澄清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新潮能源没有名为“徐旭斌”的员工,代收人徐旭斌与公司不存在任
何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公司也从未委托“徐旭斌”接收相关法律文书或进行其
他民事行为。

    (二)新潮能源的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 308 号;办公地
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大厦 A 座 10 楼,在烟台市牟平区无
办公机构,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联
系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三)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京 0105 民初 67152 号《民事裁
定书》(现行有效)裁定,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停止执行由宁夏顺亿等主
体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自行召集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详情请参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新潮能源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2)。据此,王进洲、潘辉、黄刚、肖义南、覃业贵、王兆国等人不是
公司的董事,其以董事名义进行相关活动涉嫌拒不执行生效裁定。

    (四)上述人员刻制“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印章的行为违反
了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公司无法排除相关人员刻制公司其他类型印章并使用
的可能性,该行为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经营风险,对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严重
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醒相关方注意识别,敬请
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
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