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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董事会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简历和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刘斌先生、财务总监 Bing Zhou 先
生、董事会秘书丁思茗女士,均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
履职能力和条件。
    2.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方式、程序合法。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Bing Zhou 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丁思茗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3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