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潮能源:新潮能源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2023-04-29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1 号 楼 南 楼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3)第 010003 号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2022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新潮能源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潮能源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潮能源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1/2
仅
  供
    报
      告
         后
           附
             文
               件
                  使
                    用
仅
  供
     报
       告
         后
            附
              文
                件
                   使
                     用
仅
  供
     报
       告
         后
            附
              文
                件
                   使
                     用
仅
  供
     报
       告
         后
            附
              文
                件
                   使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