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友好:关于涉诉案件原告撤诉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ST 友好 公告编号:临 2019-018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案件原告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法院已做出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
故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构成影响。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收到乌
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邮寄送达的《答辩通知书》
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本,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19-014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新 01 民初 54
号),因本次诉讼的原告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向乌鲁木齐中院提出撤诉申请,乌
鲁木齐中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案件受理费 44.18 万元,减半收取计 22.09
万元,由原告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法院已做出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故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不
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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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乌鲁木齐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新 01 民初 54
号)。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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