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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预计负债冲回及确认的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负债冲回及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负债会计处理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 2020 年内公司两项诉
讼案件的进展情况与最新判决结果,对前期计提的未决诉讼预计负债进行会计处
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新疆泰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决诉讼预计负债冲回情况
    2018 年 9 月,新疆泰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美公司”)以房屋
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涉案金额 5,000 万元。2018 年 10 月,乌鲁木齐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判决本公司向泰美公司支付违约
金 5,000 万元。2018 年 11 月,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自治区高院”)提起上诉。
    2019 年 4 月,因该诉讼案件处在二审审理阶段,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一审判决情况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
债 5,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和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19-019 号、020 号、024 号和 037 公告。
    2019 年 7 月,自治区高院二审裁定:1、撤销乌鲁木齐中院[2018]新 01 民
初 444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乌鲁木齐中院重审。该诉讼案件发回重审后,
2020 年 11 月,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民事判决书》([2019]新 01 民初 349
号),判决驳回泰美公司的诉讼请求。2020 年 12 月,泰美公司向自治区高院提
起上诉,请求撤销[2019]新 01 民初 349 号一审判决,改判由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5,000 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53
号、临 2021-009 号公告。
    该诉讼案件发回重审后的二审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
                                      1
披露日,该诉讼案件仍处在二审审理阶段。
    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将前期计提
的预计负债 5,000.00 万元予以冲回。

    (二)与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的确认情况
    2020 年 6 月,新疆尚品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公司”)以房
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涉案金额 8,000 万元。2020 年 7 月,该诉讼
案件在乌鲁木齐中院开庭审理。2020 年 8 月,因该诉讼案件处在一审审理阶段,
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案件的涉案金额计提未决诉
讼预计负债 8,000.00 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9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0-032
号、033 号、034 号和 038 号公告。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向尚品公司支付违约金 2,433.16 万元。本公司与尚品公司均不服一
审判决结果,分别向自治区高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1
年 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发布的临 2020-054 号、临 2021-008 号公告。
    该诉讼案件二审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开庭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诉
讼案件仍处在二审审理阶段。
    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本期计提的未决诉讼预计
负债调整确认为 2,433.16 万元。


    二、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项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合计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2,566.84 万元,
由此增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66.84 万元。上述预计
负债的会计处理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负债冲回及确认
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负债冲回及确认的议

                                      2
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对预计负债会计处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预计负债的冲回及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预计负债冲回
及确认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预计负债会计处理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同意本次预计负债冲回及确认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
见函。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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