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友好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落实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发布的相关
文件要求,不涉及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
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
定基础发生变更会计处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
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使公司会计政策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执行解释第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
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执行解释第15号对
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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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
意见函。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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