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赵晓宏先生、谢景富先生、伍思球先生、李大伟先生、王炜阳先生、 薛斌先生、杨艳枝女士、高岭先生均符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担任相 应职务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同意 聘任赵晓宏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谢景富先生、伍思球先生、李大伟先生、王炜 阳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薛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艳枝女士为公司 总会计师;聘任高岭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马一德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