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 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公司本次聘任审计 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马一德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