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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储股份:关于召开“12中储债”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8-11-21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90 号
债券代码:122176        债券简称:12 中储债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2 中储债”2018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根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
       明书》”)及《2012 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下称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会议记名方式
       进行投票表决,不得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
       表本期未偿还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
       为有效。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除非另有明确
       约定,对决议生效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
       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储股份”或“发行人”)经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2]760 号文核准,获准在中国境内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债券余额为 16 亿元。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就召集发行人本期债券 2018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信息
    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12 年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2 中储债
    债券代码:122176
    发行规模:16 亿元
    债券余额:16 亿元
    票面金额:100 元
    起息日:2012 年 8 月 13 日
    债券期限: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存续期前 5 年票面利率为 5%并固定不变,发行人于 2017 年 8 月上调
票面利率 30 个基点,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担保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最新信用评级情况: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中
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二、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背景
    发行人存在拟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
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预案》,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
及未来发展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
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
一起,推进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
利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
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5 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
超过 9,899.1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调整后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为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相
关约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兹定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本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审议表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三、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30】。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13 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
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后,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淮)。
    6、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7、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15:00)
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
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
决权。
    (2)应单独和/或合并代表 10%以上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要求,担保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由债券持有人、债券
受托管理人召集和主持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3)担保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及持有发
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可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发表意见。确定
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4)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5)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将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
的证券账户卡,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
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
券的证券账户卡。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二)、被代理
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将本通知后附的参会
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三)及上述相关证明文件,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7:
00 前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传送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处,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
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如选择邮寄,请确保参会回执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
17:00 前送达。
    4、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重庆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中信建投证券
    联系电话:010-86451359
    邮箱地址:liuchongqing@csc.com.cn
    (2)债券发行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晓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6 区 18 号楼
    联系电话:010-83673502
    邮箱地址:zhengquanbu@cmstd.com.cn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表决票样
式参见附件四)。
    2、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前,应先推选产生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监票人,
负责计票、监票。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3、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
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弃权。
    4、每一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未偿还本金总额二分之一以上(不
含二分之一)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6、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
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
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依其约定,
决议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除非另有明确约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决议生效之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
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六、其他事项
    1、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等费用。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
能行使表决权。
    3、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 5
个工作日之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本页无正文,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2 中储债”2018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2 中储债”2018 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12 中储债”债券持有人:
    发行人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
案》,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
前景,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
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
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增强投资者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
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用
途,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用途,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 元/股,按回购股份数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5 万元,按回购股份数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资金不超过
9,899.1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
后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请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
    就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可能涉及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不要
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附件二: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储债”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中
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中储债”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不要求
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于本次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2中
储债”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以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如未做出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口同意             口反对          口弃权


(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号码:


债券持有数量:                                 托管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注:1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2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
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该单位盖章。
附件三:
       “12 中储债”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参会人员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注:参会形式为现场参会, 参会回执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传送。详见“四、出席会
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3、登记方式”




                                                              参会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中储债”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回执



    本公司/本人已经按照《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2中储债”2018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
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如下:


    口同意         口反对          口弃权




债券持有数量:




托管账号:


                                              债权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
示一项意见;
    2、未选、多选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表决回执应由持有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持有人为单位的,
本授权委托书应由该单位盖章或由被授权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