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2018-12-12
关于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五次
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八届五次董事会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次调整中储辽宁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二阶段)、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称
重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和中储西部国际钢铁物流基地项目等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市场现
状及技术进步需要进行的调整;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上调整和节余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募投项目
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马一德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