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独立董事意见书2019-02-01
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
断,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彭曦德先生符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同意聘
任彭曦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字:
高冠江 刘文湖 董中浪 马一德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