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020-08-08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20 年 8 月 18 日
目 录
一、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4)
三、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议案…………………………………………………………(5)
四、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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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一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公司拟决定增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
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
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
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摩托车及零
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和“广告设计、代理”等共计 16 项经营范围,并对
《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
发、零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物资配送;货运代
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电机及电器修理;包装机械、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相
关产品(含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
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胶批发;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
网上销售钢材;动产监管;纸品、纸浆、木浆的销售;化肥、有机肥、生物肥、复合肥、
苜蓿草(饲料)的销售(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食用农产品:
大麦的销售;木材的销售;集装箱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棉花、化工产品储存、
销售;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煤炭批发;焦炭批发;
自有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食用油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零售;限分
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限分支机构经营:货运站(场)综
合服务;重油、渣油、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乳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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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主营范围:商品储存、加工、维修、包装、代展、检验;库场设备租赁;商品物资批
发、零售;汽车(含小轿车)及配件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物资配送;货运代
理;报关业务;物业管理;电机及电器修理;包装机械、电子产品、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相
关产品(含配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上述范围的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完成涉及我国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货物装卸、搬倒业务;冶金炉料、矿
产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橡胶批发;国际货运代理;集装箱吊装、验货拆箱、装箱、拼箱;
网上销售钢材;动产监管;纸品、纸浆、木浆的销售;化肥、有机肥、生物肥、复合肥、
苜蓿草(饲料)的销售(危险品除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食用农产品:
大麦的销售;木材的销售;集装箱维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
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销
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食品经营;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金属切削加工服务;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广告设计、代理;限分
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棉花、化工产品储存、销售;市场经营及管理服务;普通货运、货
物专用运输(集装箱);煤炭批发;焦炭批发;自有房屋租赁;限分支机构经营:粮食、
食用油批发;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服务;货物专用运输(冷
藏保鲜);限分支机构经营:货运站(场)综合服务;重油、渣油、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乳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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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公司拟决定变更注册地址为:中国天津市北辰
区陆港四经支路 1 号,并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第六条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北辰经济开发区,邮编 300400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天津市北辰区陆港四经支路 1 号,邮编 300400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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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三
关于为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在光大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 98.58%),为保证其各项业务的
顺利开展,经研究,拟同意继续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 6 甲(2301)
4、法定代表人:马德印
5、注册资本:7,027.30 万元
6、成立日期:1992 年 2 月 15 日
7、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
建筑材料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展览展示及会议服务,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即时交
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状况表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597.98 58,190.40
负债总额 51,065.78 44,557.62
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51,041.36 44,533.19
净资产 13,532.20 13,632.78
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19 年度(经审计) 2020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34,739.01 162,823.57
净利润 1,417.26 100.58
9.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 98.58%)。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该子公司经营
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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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四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公司拟决定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的中期
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 发行主体: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
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实际发行需要为
准;
3. 发行期限: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
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
果确定;
6. 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
外);
7. 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
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
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
动;
9. 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相关决议在
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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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顺利注册及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
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公司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包括
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产品期限、产品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
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上市流通等与本次中期票
据注册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 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申报、注册发行等事宜,以及在本
次发行中期票据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上市流通、还本付息、受托管理等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流通上市相关的所有
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
3. 办理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
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
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5. 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必要事项。
6. 以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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