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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0-075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审华”)
       根据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审计机构的管理要求,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中审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华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
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04人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净增加150人,其中: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净资产金额:16,813.72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19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2.9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3.62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7年至今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艳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从业 24 年,至今负责过多家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2003 年开始负责质量复核工作,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
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质量复核工作。2012年转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专业技术标准工作,2020年开始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
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
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虞东侠,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
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
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
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4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2019年减少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本
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5、连续服务年限:两年
    6、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2019年度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韩正萍连续服
务2年、李颖服务1年。
    中审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
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审计机构的管理要求,
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华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华对此无异
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大华与中审华进行了沟通,并未
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大华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
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高冠江、刘文湖、董中浪、马一德先生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
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八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表决结果为: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日,公司监事会八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