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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0787        证券简称:中储股份       编号:临 2022-081 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264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498 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9,837.8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审计收费
总额:50,968.97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
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宇锋,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2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家晟,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参与多项证券、债券审计工作,
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春磊,2006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8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过7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
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2021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大华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
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马一德先生、张秋生先生、许多奇女士、张建卫先生对本次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3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表决结
果为: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日,公司监事会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