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作为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了详细情况,作 出如下认可声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九届二 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马一德 张秋生 许多奇 张建卫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