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5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储股份
公司章程》《中储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储股份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现就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文湖先生、高冠江先
生、董中浪先生,董事王炜阳先生、李勇昭先生组成,由刘文湖先生担任主任委
员(召集人)。
2022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张秋生先生、马一德先生、张建卫先生及
董事王炜阳先生、马德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由张秋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基本情况如下:
张秋生,男,1968 年生,博士。曾担任汉能薄膜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
公司独立董事。现为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交通发展研究院院长、
中国企业兼并重组研究中心主任,任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一德,男,1967 年生,博士、博士后。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在北京市社
会科学院任研究员。现任中关村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
级教授、文澜特聘教授、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北京金山办公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建卫,男,1957 年生,博士。曾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外
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副董事长,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总监兼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招商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公司监事会主
席。现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炜阳,男,1965 年生,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商业地产开发部总经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天津泰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航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普洛斯(中
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普洛斯(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储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天目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天津滨海中储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中普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兼)。
马德印,男,1968 年生,硕士。历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东北公司铜业部经
理,沈阳诚通金属有限公司铜业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诚通金属(集
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沈阳诚通金属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
经理。现任中国诚通商品贸易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
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1、2022 年 3 月 18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单项大额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中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报告》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上述八项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15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
会计报表》,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2 年 8 月 12 日,由主任委员刘文湖先生主持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会
计报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相关事项检查报告》,并将上述
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2 年 10 月 21 日,由主任委员张秋生先生主持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
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
计报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上述二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5、2022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租赁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部分土地
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并将上述三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的工作情况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 2021 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发挥
了重要作用。
1、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按照新会计准则和相
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形成书面意
见,认为公司已按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核算制度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核算和决算,
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
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公司本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审计过程
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联系与沟通,组织与会计师
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的见面会,为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并采用口头和书面方
式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
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有重大遗漏,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
提交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符合新会计准则和相
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未发现编制的上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差错和遗漏,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认为年审注
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为发表
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下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并发表了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于充分发挥公司(含下属各级子公
司)、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及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各
自的资源优势、销售网络渠道优势以及物流业务网络优势,增强公司资源的使用
效率,做强做大公司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定价合理,符合公司股东的
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2、《关于 2021 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
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4、《关于租赁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部分土地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促进 3 家仓储分公司经营的持续性
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本次土地租赁价格标准合理,对非
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
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
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
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七、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秋生、马一德、张建卫、王炜阳、马德印
中储股份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