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0-05-28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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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0-01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5 月28 日在杭州市天目山路
226 号网新大厦2 楼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 人,共代表股份135,760,2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
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0 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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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53,904,522.42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5,390,452.24 元,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73,309,441.27 元,减派发上年度股利8,130,434.95 元,年末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 203,693,076.50 元。
现决定以2009 年末股份总数8130434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8,130,434.95 元,剩余可分配利润195,562,641.55 元转入
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76.0285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万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1、对《公司章程》第五章一百一十八条进行修订,增加第(8)款如下:
董事长有权行使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且不高于5000 万元的委托
经营、受托经营、委托贷款、战略投资者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范围的短期资金运用
及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在公司资产负债率70%以下,有权签署单笔金额不高于5000 万元
的融资合同。
2、对《公司章程》第六章第一百三十四条总裁职权修订如下:
原文:(十)行使不超过5000 万元的单项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决策权;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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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订为:(十)有权签署不超过5000 万元的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集成、软件
开发及设备采购等)合同;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13557.6679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反对
18.360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4%;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参股子公司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
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1 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
责任保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合机电”)
2、注册资本:279,048,108.00元
3、注册地点:杭州高新区之江科技工业园2号路5号楼
4、法定代表人: 陈均
5、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烟气脱硫机电工程、烟气脱硫特许经营权和轨道交通
机电工程。
6、经营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众合机电的总资产为222,593.67万元,净资产为
55,170.55万元,负债总额为166,339.3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73%。2009年度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120,642.00万元,净利润9417.07万元。
7、关联关系:众合机电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至2010 年4 月30 日,我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8900 万元,占公司2009 年经审计
净资产23.38%,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表决情况:赞成56.4226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 万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关联股东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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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浙江广策律师事务所陶久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 一0 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