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2-05-15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2-01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进展情况
2012 年 5 月 10 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公司”)诉被告中国佳农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佳农公司”)
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重审一案。鉴于原告信达公司在庭前将本公司由被告变更为第三人,
并同时申请追加中华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经庭审
及合议庭合议,当庭确认本公司和供销总社与本案没有直接法律关系,不应作为第三人出庭。
合议庭并已当庭向各方作出说明,故本公司有关本案诉讼已终结。
此诉讼及进展的相关情况,我公司已分别于 2010 年 10 月 8 日、2011 年 1 月 4 日、2011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备查文件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笔录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