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2012-08-09
股票简称:浙大网新 证券代码:600797 编号:2012-02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2012 年 8 月 9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公司作为原告对 ALSTOM Technology
Ltd(阿尔斯通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阿尔斯通公司”或“被告一”)等五名被告提起的侵权
责任诉讼。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被告人情况
被告一阿尔斯通公司是一家根据瑞士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被告二 ABB Flakt AB 是一家根据瑞典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被告三 ALSTOM Power Inc.是一家根据美国康涅狄格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被告四 ABB Flakt Aktiebolag 是一家根据瑞典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被告五 Alstom Power Sweden AB 是一家根据瑞典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
2、诉讼的起因
公司在 2004 年 12 月接受了阿尔斯通公司的专利技术许可,由阿尔斯通公司许可我公司
非独占地使用其声称在中国拥有的四项专利,公司向阿尔斯通公司支付巨额的专利许可费。
事后公司发现被告隐瞒了阿尔斯通公司实际并不拥有该四项专利,该四项专利实际是由其余
四被告分别拥有的重大事实。且在上述四项专利中,两项无关专利被纳入专利许可范围,另
外两项则被宣告为无效专利。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因此授权委托上海市段和
段律师事务所段祺华律师和龚晓航律师担任本诉讼代理人,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3、诉讼请求
(1)被告一向原告退还因侵权而向原告收取的专利许可费共人民币 2925.12 万元,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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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告分别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其他损失人民币 1.6 亿元,
其余四被告分别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五被告共同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至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法院刚受理本次诉讼,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尚无法预测。公司将及时对该
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通知书》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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