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04-24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作为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的独
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12
年度工作中,正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现将 2012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2 年,浙大网新召开董事会 19 次,股东大会 3 次,每次会
议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均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历次董事会会议
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
的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
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除长期
国外工作的独立董事刘俊,缺席一次董事会外,其他独立董事无缺席
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2 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本年应参 亲 自 以通讯 委 托 缺 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是否出席
董事 加董事会 出 席 方式参 出 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 年度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的次数 大会
张仁寿 8 8 7 0 0 否 0 否
施继兴 19 18 16 1 0 否 0 否
刘俊 19 17 17 1 1 否 2 是
张驰 19 19 18 0 0 否 1 否
张国煊 11 11 10 0 0 否 2 否
二、2012 年发表的独立意见
2012 年,除积极参加会议履行职责外,还对浙大网新在 2012 年
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2012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独立董事均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 201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公司与关联
方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进行事前审核,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 201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独立董事均对公司股权激励股票第一次解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对象实施股票解锁。
3. 2012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均对公司聘任高管、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 2012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均对公司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网新双城大厦综合办公用房事
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事前审核,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 2012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均对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 2012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均对公司与浙江大学圆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投资组
建浙江大学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
事前审核,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7. 2012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独立董
事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思科系统国际有限公司、Dorkai Information
Co., Ltd.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事前审核,并对
此发表独立意见。
8. 2012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晓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网新技
术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事前审
核,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9. 2012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独立
董事均对改选董事会成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 2012 年 11 月 19 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独
立董事均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快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城云科技(杭州)
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事
前审核,并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以上重大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在相关公告中予
以披露。
三、在上市公司治理活动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 2012年,我们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完善公司治理细
则、规范重大信息的报告和披露流程、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
规范股东和董监事的持股行为等方面为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化运作。
四、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的委员,我们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
重大关联交易、高管薪酬与考核、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了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信息
披露义务。2012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 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调查
2012年度,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对公司提供
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在
公司2012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保持及时沟通。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继兴 刘俊 张驰 张国煊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